2017/7/28
一、為加速投資案落實,促進民間投資,行政院責成經濟部於105年10月6日成立投資招商單一窗口(經濟部招商投資服務中心),提供全程服務。針對新臺幣5億元以上投資案,經濟部以專案編號列管方式,由專案經理提供專責服務,並請相關部會、各縣市政府配合將所掌握之投資案通報經濟部。
二、原「經濟部主管民間新增投資統計」自106年起更名為「民間新增5億元以上投資統計」,增設統計金額門檻為新臺幣5億元,並擴大行業統計範圍*,以掌握各類投資情形及提升行政效率。
三、106年截至6月止,經濟部招商投資服務中心列管之民間新增5億元以上投資案件共計202件,投資金額為新臺幣1兆1,435.67億元(詳如附表一)。
四、歷年民間新增5億元以上投資案件預計於 106年完成計有89件,金額為3,949.22億元;預計於107年完成計有70件,金額為6,234.95億元;預計於108年完成計有62件,金額為1,158.48億元;預計於109年及其以後年度完成計有49件,金額為1,910.01億元 (詳如附表二)。
五、上述預計完成投資案件依行業別分析,總投資金額最高為「26電子零組件製造業」計7,478.92億元(56.43%),其次為「45-46、47-48批發及零售業」計1,183億元(8.93%)、「35電力及燃氣供應業」計503.64億元(3.8%)。(詳如附表二)。
*原「經濟部主管民間新增投資統計」行業別範圍為經濟部主管之民營製造業暨相關技術服務業、電力供應業、批發零售與物流業等民間新增投資案,更名為「民間新增5億元以上投資統計」,統計行業別範圍擴大至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業標準分類全部中類(1-96)。
資料來源: 經濟部招商投資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