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9
緬甸全球新光報報導,根據緬甸商務部的統計顯示,2021年逾450家公司尚未匯回其出口收益。截至2024年4月26日,這些公司仍有未匯回的出口收益逾4.62億美元。出口至亞洲國家的出口收益必須在45天內存入國內銀行帳戶,至出口到亞洲以外其他國家者,則須在90天內匯回。根據緬甸中央銀行(CBM)的通知27/2022,未能進行強制匯款的公司將受到「外匯管理法」的制裁行動。出口商可以致電067-3418754聯繫外匯管理局,或致電067-3408258及067-3408281聯繫貿易司進行進一步查詢。
貿易司於2023年10月6日表示,CBM應將未能在時限內存入出口收入的公司名單發送給商務部,並同時通知各自的授權經銷商(銀行)。貿易司將把名單通知緬甸工商總會(UMFCCI),以便他們存入。此外,貿易司將在通知這些公司後,如果出口收益仍未匯回,暫停該出口商/進口商的登記兩周,等候央行通知貿易司收到匯款後,進出口登記才能恢復。倘暫停登記後仍未匯回出口收益的公司,將根據「外匯管理法」第42-a條面臨法律行動。貿易司於10月6日通知出口商必須在指定期限內匯回出口收益的強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