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 - 韓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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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投資環境簡介






                                    國務會議主席。有權任免國務總理、國務委員、政府各機關首長

                                    等及發布命令、締結條約、宣戰媾和、施行大赦、減刑及復權。


                                    大統領採直接選舉單一任期,任期5年。韓國於2022年3月9日舉

                                    行大統領選舉,由國民力量黨籍提名之尹錫悅勝選(得票率

                                    48.56%),於5月10日就任韓國第20屆大統領。

                              (2)內閣

                                        內閣為韓國最高之行政中心,目前計有18部4處18廳。18部為


                                    企劃財政部、法務部、外交部、教育部、統一部、國防部、行政

                                    安全部、文化體育觀光部、農林畜產食品部、產業通商資源部、

                                    保健福祉部、環境部、僱傭勞動部、女性家族部、國土交通部、

                                    海洋水產部、科學技術情報通信部、中小創投企業部;4處為法

                                    制處、國家報勳處、食品醫藥品安全處、人事革新處。


                           2、立法

                              (1)國會為最高立法機構,採一院制,國會議員任期4年,設議長1

                                    人、副議長2人,任期均2年,現有300席,其中253席為民選議

                                    員,分別由全國253個選區之選民直接票選,其餘47席為全國不

                                    分區議員。


                              (2)國會除創制、複決法律條例,審核國家預算及與外國所締條約、

                                    同意宣戰或媾和外,對國務總理之任命有行使同意之權,對國務

                                    總理或內閣閣員亦有提出不信任之權。

                           3、司法

                                     韓國司法屬大陸法體系,採大法院(相當於我國之最高法院)、


                                高等法院、地方法院等三級。大法院長由大統領提名,經國會同意任

                                命,任期6年,為單任制。大法院大法官則由大法院長提名,經國會

                                同意後,由大統領任命。其他法官由大法院長任命。目前韓國有6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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