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 - 韓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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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投資環境簡介
國務會議主席。有權任免國務總理、國務委員、政府各機關首長
等及發布命令、締結條約、宣戰媾和、施行大赦、減刑及復權。
大統領採直接選舉單一任期,任期5年。韓國於2022年3月9日舉
行大統領選舉,由國民力量黨籍提名之尹錫悅勝選(得票率
48.56%),於5月10日就任韓國第20屆大統領。
(2)內閣
內閣為韓國最高之行政中心,目前計有18部4處18廳。18部為
企劃財政部、法務部、外交部、教育部、統一部、國防部、行政
安全部、文化體育觀光部、農林畜產食品部、產業通商資源部、
保健福祉部、環境部、僱傭勞動部、女性家族部、國土交通部、
海洋水產部、科學技術情報通信部、中小創投企業部;4處為法
制處、國家報勳處、食品醫藥品安全處、人事革新處。
2、立法
(1)國會為最高立法機構,採一院制,國會議員任期4年,設議長1
人、副議長2人,任期均2年,現有300席,其中253席為民選議
員,分別由全國253個選區之選民直接票選,其餘47席為全國不
分區議員。
(2)國會除創制、複決法律條例,審核國家預算及與外國所締條約、
同意宣戰或媾和外,對國務總理之任命有行使同意之權,對國務
總理或內閣閣員亦有提出不信任之權。
3、司法
韓國司法屬大陸法體系,採大法院(相當於我國之最高法院)、
高等法院、地方法院等三級。大法院長由大統領提名,經國會同意任
命,任期6年,為單任制。大法院大法官則由大法院長提名,經國會
同意後,由大統領任命。其他法官由大法院長任命。目前韓國有6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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