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伍章 租稅及金融制度
一、租稅
懷俄明州相關稅制如下:
(一)銷售及使用稅:州銷售稅稅率為4%,另外依各郡政府規定,最高可課徵
2%郡選擇稅。
(二)公司所得稅:無公司所得稅。
(三)個人所得稅:無個人所得稅。
(四)存貨稅(Inventory Tax):無存貨稅。
(五)為發展懷俄明州州內製造業,凡直接用於製造程序之機器設備投資,可享
有銷售及使用稅之稅額抵減。
二、金融
美國為自由競爭資本主義之市場經濟,金融制度完善,各州之間資金可自由移
動。州政府並未設立外匯管制制度,或影響利率水準。外商之貸款主要視其信用狀
況與公司之營運情形而定,並無特殊歧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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