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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伍章  租稅及金融制度








                  一、租稅



                       懷俄明州相關稅制如下:


                    (一)銷售及使用稅:州銷售稅稅率為4%,另外依各郡政府規定,最高可課徵

                           2%郡選擇稅。

                    (二)公司所得稅:無公司所得稅。

                    (三)個人所得稅:無個人所得稅。

                    (四)存貨稅(Inventory Tax):無存貨稅。


                    (五)為發展懷俄明州州內製造業,凡直接用於製造程序之機器設備投資,可享

                           有銷售及使用稅之稅額抵減。


                  二、金融



                       美國為自由競爭資本主義之市場經濟,金融制度完善,各州之間資金可自由移


                  動。州政府並未設立外匯管制制度,或影響利率水準。外商之貸款主要視其信用狀

                  況與公司之營運情形而定,並無特殊歧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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