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3 - 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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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濟 環 境
依據加國政府採購合約法規,除在特殊情況下,招標採購機關在
公平性之基礎上,以追求符合最大利益價值為目標(即採「最有利
標」),而非採用競爭性之採購方式(最低價格標)。據「加拿大公共
工程暨政府服務署」專家表示,原則上各級採購機關將視貨品或服務
項目之種類遴選供應商,基本上可區分為3類:
※ 最低價格標的廠商(Lowest Price);
※ 在專案預算限額內獲最高累計得分廠商(Highest rated within
budget);
※ 整體評比之最合適廠商(Highest Combined Rating of Technical
Merit and Price)。
供應商得標後,將依據合約及報價和供應安排(standing offers
and supply arrangements)履行提供貨品和服務。另外,有關加國聯邦
及各級地方政府機關已結標案件等歷史文獻資料皆已公開上網,請參
考:https://buyandsell.gc.ca/procurement-data/contract-history。我國供
應商可善加利用「政府電子採購投標服務網」及上述資料庫尋找潛在
交易商機。
此外,有關加拿大政府採購相關規定及流程(Selling to the
Government of Canada)可在加拿大政府官方網站查詢相關資訊,其
網址: https://buyandsell.gc.ca/for-businesses/selling-to-the-government-
of-canada。
六、投資環境優勢與風險
加拿大擁有豐富的天然資源、專業人才及技術、健全教育與醫療制度、穩健且
競爭力強的金融業、世界級的通訊與運輸基礎建設,以及鄰近美國市場等優勢;加
拿大並被經濟學人智庫(EIU)評選為經商投資的最佳地點之一,在7大工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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