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9 - 荷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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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 工
第柒章 勞工
一、勞工素質及結構
荷蘭勞工素質頗高,約3成接受過高等教育,相較於其他歐盟國家,荷蘭勞工
英語能力佳及工作態度良好。
據荷蘭中央統計局(CBS)統計,荷蘭2021年的平均就業人數為925萬5,000
人,其中,全時(full-time)工作者占51.9%(479萬9,000人),部分工時(Part-
time)工作者中,每週工作20至34小時者占31.2%(289萬2,000人),每週工作20小
時以下者占16.9%(156萬4,000人),可見Part-time工作者的比例相當高。
荷蘭2020年的平均就業人數的925 萬5,000 人之中,自雇(self-employed
person)比例占15.6%,有144萬5,000人,受僱(employee)比例占84.4%,有781萬
人。受僱(employee)的781萬人之中,擁有長期固定合約的勞工(permanent
employee)占67.0%(523萬人),彈性合約的勞工(flexible employee)占33.0%
(258萬人),顯示擁有彈性合約的勞工比例亦相當高。
荷蘭經濟體系的特點在於共識與協商,稱作「波德模式(Polder Model)」,係
荷蘭崇尚團結合作的核心價值,特別是每年由勞、資及政府三方共同決定之「集體
協議工資(CAO)」制度,CAO使荷蘭的罷工事件較其他歐洲國家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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