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 - 挪威
P. 33

投資法規及程序












                                      第肆章  投資法規及程序








                  一、主要投資法令



                       挪威的投資制度是以平等開放為原則,外國公司或機構在挪威購得資產或進行

                  商業活動,均無需特別許可,僅針對特定自然資源之所有權和活動,或基礎建設

                  等,如原油鑽取、捕魚、海運、公路運輸和電廠或輸送電力設施等,以及挪威大陸


                  棚活動、農業活動或休閒活動之土地取得、地上建築物超過10萬平方公尺的土地、

                  較小的土地但其中具農作物的土地超過25,000平方公尺的土地、具有特殊礦產之土

                  地等,挪威政府以特別規定、要求申請許可或以國家公股作為確保挪威管控與控制

                  所有權之手段。



                  二、投資申請之規定、程序、應準備文件及審查流程



                       外籍人士在挪威設立公司行號,可因本人受新設公司之僱用,申請在挪威的工

                  作簽證和居留證。由於挪威在臺已無辦事處,相關申請案件由丹麥駐臺商務辦事處

                  代辦,相關規定和所需資料可查詢挪威公司管理局和挪威移民局網站。



                  三、投資相關機關



                       丹麥駐臺商務辦事處: https://taipei.um.dk/zh  (詢問申請居留證及工作簽證)

                       Invest in Norway:https://invinor.no/

                       挪威移民局:www.udi.no(審查並核准居留證及工作簽證事宜)

                       挪威公司管理局:www.brreg.no(負責公司註冊事宜)






                                                                                                  23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