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4 - 西班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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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班牙投資環境簡介
                  業主管機關定有外資特別規定之產業,一經主管機關核准,亦須適用664/1999號
                  皇家法律。
                  二、投資申請之規定、程序、應準備文件及審查流程
                       西班牙於1986年加入歐洲共同體後,即依照歐體規定於1989年頒布實施第
                  19/1989號公司法,規範申請成立公司等相關規定。1995年頒布第2/1995號法令規
                  範設立有限公司。1996年頒布第1784/1996號皇家法令,制定新的商業登記規定。
                  新近西國亦依據歐盟第2001/86CE指令修改相關規定,使歐盟公司得以「歐洲公
                  司(European Company)」模式,在區域內多國運作。以下有關申請成立公司規
                  定、程序及相關費用,即參照上述三個法令規定。
                    (一)依據西國法律設立公司:
                            1、常見公司類型:
                              (1)股份有限公司(Sociedad Anónima,S.A.):最低資本額為
                                    60,000歐元,股本必須全部認購,登記時實繳股本至少應占總股
                                    本票面價值的25%,其餘75%股本須於法定期限內繳齊,股東至
                                    少1人。
                              (2)有限公司(Sociedad Limitada,S.L.):最低資本額為3,000歐
                                    元,公司成立時資金必須全數到位,股東至少1人。
                              (3)新型有限公司(Sociedad Limitada Nueva Empresa,SLNE):資
                                    本額限於3,000及120,000歐元間,並限以現金形式出資,股東人
                                    數至少1人,至多5人。為有限責任公司中特殊的一種,目的在
                                    鼓勵建立新的中小企業,為它們的設立及經營發展提供便利和靈
                                    活性。可以透過網路線上完成註冊手續並開始營業,此外還可
                                    以簡便方式完成財會作業。
                              (4)歐盟公司(Sociedad Anónima europea,SE):最低資本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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