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1 - 沙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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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法規及程序
五、其他投資相關法令
(一)取消部分產業合夥人制度
沙國投資總署(Saudi Arabian General Investment Authority, SAGIA)
(投資部前身)、商工部與勞工部修改投資規定,取消部分產業「沙烏地
籍合夥人制度」,該等產業外國企業來沙投資,可由外資全額投資(不必
再請沙國人士擔任合夥人或企業業主)。
沙國投資部(Ministry of Investment)表示,沙國政府放寬限制讓外
國人擁有零售或批發業100%股權,盼經由這樣安排,吸引高端產業來沙
投資,促進沙國經濟發展多樣化,促使沙國成為國際配銷、銷售與再轉
運出口之中心。
沙烏地政府雖允許外國投資者獨資,例如零售業或餐廳,但並非所有
產業皆可獨資,例如石油產業需和沙烏地國家石油公司(Saudi Aramco)
合作、教育產業則需有當地合夥人等。
沙政府盼經由新規定,鼓勵外國人在沙國設立生產基地,然後直接售
予消費者,使消費者能享有便利的售後服務。沙國投資總署表示,適用
新規定的外資企業,其投資計畫必需要有配套的生產製造及引進新科技
的確切時程。投資計畫同時也必須能符合沙國沙化政策的規定,提供就
業機會及人員訓練。
(二)簡化外資營業執照之申請手續
沙烏地投資部(Ministry of Investment)於2021年11月15日宣布進一
步簡化及加速外資申請於沙國境內投資創業許可之程序,投資人首先需
至沙烏地外交部官網申請認證投資契約;續至沙烏地投資部官網申請核
發投資創業許可;最後至沙烏地商務部官網申請認證公司成立契約及取
得商業登記。投資人無需親赴沙烏地各部會辦理各項文件認證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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