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 - 新加坡
P. 35

經       濟      環       境






                              (1)新創企業免稅

                                        新加坡初創公司符合一定資格條件可以在一定程度利用對每


                                    一個公司第一個連續三年的應納稅所得額完全免稅。一個新成立

                                    的新加坡公司,滿足資格條件(即在新加坡註冊成立,是新加坡

                                    稅務居民,並有不超過20名股東,其中至少有一個是個人股東持

                                    有股份至少10%),徵稅如下:

                                        對於每一個新創公司的第1個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在應納稅所


                                    得額不超過星幣30萬元,應納稅所得額最初10萬星幣全數免稅、

                                    後續20萬星幣以內採50%免稅。上述應納稅所得額超過星幣30萬

                                    元將課以17%稅率的正常企業所得稅。投資新創事業的投資人可

                                    就其投資金額的50%,且以50萬新加坡幣為限,申請所得稅抵

                                    減。


                                      從第4個納稅年度起-在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星幣30萬元,應

                                    納稅所得額最初1萬星幣採75%免稅、後續20萬星幣以內採50%免

                                    稅。上述應納稅所得額超過星幣30萬元部分將課以17%稅率的正

                                    常企業所得稅。

                              (2)特定產業稅收優惠


                                        新加坡政府為維持特定產業在全球化環境的競爭力,另有針

                                    對各種特定產業的稅收優惠政策適用於中小型企業,包括新創企

                                    業適用,例如:金融服務業,基金管理業,海運業,電子商務業

                                    等。

                           4、新創新加坡(Startup SG)補助計畫


                              (1)新創新加坡-先鋒(Startup SG Founder)

                                        提供指導和新創資金輔助給予具創新商業理念的首次創業

                                    者。新加坡企業局(Enterprise Singapore)將對創業者每募集的1




                                                                                                    25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