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 - 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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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濟      環       境






                           主,占約80%。

                                依據憲法規定,各類礦藏屬各州政府所有,海岸線外經濟區及大陸棚


                           礦藏則歸聯邦政府。聯邦及州政府可向開採人收取權利金,其費率由中
                           央政府訂定之,而稀有礦產費率則由州政府訂定。


                                2020年5月16日財政部宣布礦業開放措施包括:政府提供500個礦區,

                           透過公開透明之招標程序核予廠商開採權力;印度將放寬礦產開採及銷

                           售之限制,業者可據此銷售產量過剩之礦產,藉此提升礦業之產銷效


                           率;預期效益:有利於形成礦業探勘、採礦、生產的一條龍產業模式,

                           使礦業生產更有效率;使獨、寡占之礦權出租進入具競爭市場。在煤礦

                           方面包括,印度政府將開放煤業,允許私人投資,而私人企業透過採煤

                           及其銷售所賺取之利潤必須與政府共享,政府將不負擔開採相關費用;

                           鑒於印度規劃於2023-24年度將煤之產量提升至10億公噸,政府將鼓勵業


                           界投入相關煤業生產基礎建設,建設投資規模達5,000億盧比;印度政府

                           將持續改善煤業之經商便利度,期藉此將煤之產量提升40%。

                    (二)農漁牧之產量及經營現況(印度農業部www.agricoop.nic.in)

                                印度各項農牧產品產量豐富,牛奶、水果、腰果、椰子、茶產量均名

                           列全球首位,其中芒果產量約占全球50%、香蕉20%、腰果36%、鮮花


                           38%,小麥、花生、蔬菜、糖、魚類全球第2,稻米、菸草全球第3。另印

                           度長達8,041公里的海岸線提供豐沛的漁產資源,且面積共計300萬公頃之

                           內陸水庫、湖泊深具漁業養殖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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