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 - 巴基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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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  工











                                                 第柒章  勞工








                  一、勞工素質及結構



                       巴基斯坦勞動人口占總人口62.3%,全國平均年齡低於24歲,人力資源豐富,


                  惟識字率偏低(約55.59%)且缺乏技術性勞工,企業在管理及教育訓練方面須投

                  注較多資源。


                  二、勞工法令



                    (一)於巴國投資並無須僱用當地人之規定,惟可藉由僱用當地人享有租稅優


                           惠。

                    (二)凡是僱用5人以上之公司,必須向Federal Employees Old Age Benefits

                           Institution(EOBI)進行登記,並有義務提撥年金及職災給付。

                    (三)僱用20人以上公司,對僱用90日以上雇員有給付獎金及保險之義務,包括

                           雇員集體納保、僱傭契約終止時之退職金等。


                    (四)年營業額50萬巴基斯坦盧比以上之公司,須提撥年營業額2%作為雇員研

                           修教育、屋舍修築之基金。

                    (五)年營業額500萬巴基斯坦盧比以上或僱用50人以上或固定資產500萬巴基斯

                           坦盧比以上,符合上述任一要件之公司,須提撥年營業利潤5%設立基

                           金。


                    (六)產假:懷孕分娩前後,可享有6週有薪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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