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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肆章  投資法規及程序








                  一、主要投資法令



                       外國公司應遵循之法令與堪薩斯州本地企業相同,主要法令為堪州的公司法

                  (Foreign Corporations–17-7301)。



                  二、投資申請之規定、程序、應準備文件及審查流程



                    (一)廠商計畫至堪州投資,宜先洽該州投資主管機關堪州商業廳(Kansas

                           Department of Commerce),瞭解適合的投資產業以及當地政府所提供之協


                           助暨優惠內容,商務廳電話:1-785-296-3481,地址:1000 SW Jackson St,

                           Suite 100 Topeka, KS 66612,網址:https://www.kansascommerce.gov/。

                    (二)有意投資者亦可諮詢專業律師、會計師,確認所擬設立公司的型態,如單

                           一所有權(Sole Proprietorship)、合夥(Partnership)、公司(Corporation)、

                           有限責任公司( Limited Liability Corporation )、外國公司( Foreign


                           Corporation)等,此與未來股東權益暨繳稅有密切關係,宜先確定。


                  三、投資相關機關



                       堪薩斯州商務廳設有「國際企業延攬方案」(Exporting & International Business/

                  International Recruitment),為有意在堪州投資的企業,依該企業的投資額、創造的


                  工作機會、員工薪酬及特別需求,量身制定一套符合該企業的獎勵優惠方案。並負

                  責與各地區經濟開發專業人員協調,提供地方政府能給予的優惠,如洽購建築物及

                  土地的折扣、降低財產稅、適用的合約及貸款計畫;提供給新公司的各種協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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