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1 - 墨西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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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濟      環       境






                                B.  由於出口商之疏忽,出口產品所附有之配件未齊全,或是產品標

                                    籤與裝船文件不符,而遭受墨商拒付。


                                C.  買方以電匯方式付款,賣方未收取訂金或訂金不多,產品到港口
                                    後在市場已無利潤可圖,故意不付貨款,亦不領貨。


                                D.  賣方給予付款融通,墨國進口商卻惡意倒帳。

                                E.  墨西哥幣Peso貶值(例如墨幣自2020年2月14日高點1美元兌18.57

                                    墨幣,一度貶至3月24日歷史新低點之1美元兌25.12墨幣,貶幅達


                                    35.27%,而後再回升至1美元兌24.29墨幣,貶幅仍有30.82%。),

                                    無力償還美元給出口商。(謹註:2023年墨幣對美元轉為升值,至

                                    5月26日已達1美元兌17.60墨幣,短時間墨幣應無大幅貶值之風

                                    險)

                                F.  進口商以國內客戶欠款為由,沒錢付款給臺灣出口商。


                                G.  其他:2009年曾經發生墨商向臺灣某鞋子出口商下訂單,隨後取

                                    消的案例,在取消訂單之前,墨商反覆要求提供許多文件,情況

                                    不尋常,我駐墨西哥代表處經濟組也曾協助我商與墨商溝通,但

                                    最後被墨商以「買賣雙方業務,不便第三者介入」為由遭拒。出

                                    口商因為已經購買材料向工廠下訂單,所以蒙受嚴重損失。


                                *  防範方式

                                A.  經常注意墨國經貿變化資訊,且與墨商保持互動,倘對方有任何

                                    不正常行為出現時,我商信用放帳宜保守。

                                B.  對墨西哥法定產品標示及所需文件,應向進口商詳細查詢確認,

                                    免生後患。


                                C.  我商與墨商初次交易時,其成交金額較大時,宜採信用狀交易。

                                D.  出口商在出貨前,對於相關零配件是否有裝船,務請謹慎清點,

                                    勿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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