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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利投資環境簡介







                    (二)優惠租稅制度

                            智利政府為鼓勵出口及投資,實施以下優惠租稅制度:


                           1、出口退稅制度:智利貨品及服務出口商於出口交易完成後,出口商

                                可填具表格向智利國稅局申報出口產品所需之原料、設備、服務等成

                                本,由國稅局審核通過後,退回前述出口產品製造所需採購之原料、

                                設備及服務等之加值稅及進口關稅等;對於從事出口之新創企業及產

                                品出口週期長之廠商,經智利經濟部核准提前退稅資格後,可向國稅

                                局申請提前退回前述稅款。


                           2、自由貿易區:智利分別於北部及南部設有IQUIQUE(延伸區域包括

                                Arica-Parinacota及Tarapacá)及Punta Arenas(延伸區域包括Aysen及

                                Palena)等2個自由貿易區,在區內之業者除享前述出口退稅外,另

                                享有貨物進口免關稅、在自由貿區及延伸區內之首次銷售免課加值稅


                                及區內業者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等優惠。

                           3、保稅倉庫:存放保稅倉庫之貨品可暫時(90天)免徵關稅,並可自

                                由銷售及出口,但不可進行加工。

                    (三)鼓勵偏遠地區之發展

                                為鼓勵偏遠地區之發展,智利政府對特定地區投資給予獎勵,包括北


                           部Arica、Parinacota及Tarapacá地區,南部Aysén、Magallanes地區之Palena

                           省(Los Lagos地區)的投資提供租稅收優惠待遇、工資補貼。並另設有2

                           個自由貿易區,一個位於北部第1行政區的意基克(Iquique),另一個則

                           在第12行政區的蓬塔阿雷納斯(Punta Arenas)。區內業者及製造商免除公

                           司所得稅、加值稅及進口關稅,惟貨物銷至智利境內仍須在離開自由貿


                           易區時繳交關稅及加值稅。

                    (四)產業發展署(CORFO)相關獎勵及補助機制

                                為提高國家產業及科技競爭力,智利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特別訂立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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