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 - 瑞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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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濟 環 境
品須通過歐盟或瑞士農業局認可之機構之檢驗。
11、配合OECD全球租稅改革之企業最低稅負制
依據瑞士聯邦委員會2022年8月17日公布,針對OECD與G20的全
球企業最低稅負制,瑞士聯邦委員會決定分階段進行。相關條例將規
定暫時以徵收「補充稅」(supplementary tax)的方式,確保年營業額
大於7.5億歐元的國際企業繳交最低稅負。瑞士預計於2024年開始對
年收入至少7.5億歐元(7.24億瑞士法郎)的跨國企業徵收15%的營業
稅,瑞士聯邦政府將收取補充稅款的25%,用於發展瑞士成為國際金
融中心及改善投資環境的優勢,另75%的補充稅所得將由瑞士各邦
(canton)自行運用,屆時瑞士企業稅率低於15%的邦可透過該款項
發展其投資環境。該措施不僅配合了OECD之國際標準,並同時考慮
了瑞士各邦的稅制差異,預計約有2,000家在瑞士的跨國企業受到影
響。
依據瑞士憲法修正案,最低稅負案在正式相關法律制定前,將先
以條例(ordinance)實施。此外,為確保瑞士相關法律符合國際規
範,目前條例大致複製了OECD與G20的規則;並特別規定瑞士補充
稅收中各邦的分配。
12、加強退休金改革制度
瑞士退休年金主要分為三大支柱,其中第一支柱 - 老年與遺族
年金保險AHV及殘障保險IV屬於強制投保年金險;第二支柱 - 職業
年金險BVG為員工強制投保,為受僱員工之職業年金險,雇主與獨
立執行業務者得自由投保;第三支柱則為非強制年金,透過增列所得
稅法之扣除額,鼓勵私人儲蓄。瑞士退休年金制度急需改革,瑞士政
府希望透過年金改革達到「填補財政缺口」與「維持目前年金給付水
準」兩大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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