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6 - 丹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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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投資環境簡介






                           對工人均可用英語溝通,一般商業書信皆可使用英文,以英文印製之目

                           錄及說明書可被接受。

                    (五)商場注重信譽


                                講究穩定之主客關係,不太願意輕易變更,故開始做生意時雖較困

                           難,但在贏得丹麥廠商的信賴後,關係可保持長久。

                    (六)工作態度務實具彈性

                                社會福利健全,租稅負擔也重,作事按照規定,務實敬業。一般人均

                           重視休閒活動,每週工作37小時,此外每人可有5週之年假。6月中旬至8


                           月中旬為丹麥之假期,幾乎所有民營機構及公司行號都呈半休狀態,在

                           此期若要接洽商務或安排約會應儘早連繫。

                    (七)丹麥勞力市場十分自由,公司聘用及解僱員工都很容易

                                依據法律丹麥允許公司與員工簽署臨時性工作契約,公司也可以與員


                           工自由協定加班,法律並未限制上班時間及最高加班時數,一般而言,

                           一週5個工作天,總工作時數為37小時。公司可以安排最有效率的工作流

                           程。一般而言,丹麥的勞工法是歐洲國家中最有彈性的。

                    (八)訂單少量多樣

                                由於丹麥企業多屬中小規模,訂單多屬少量多樣。零售店或批發商甚


                           多到鄰近之德國與荷蘭等地,採購進口,以降低進貨成本。環保規定嚴

                           格:丹麥政府規定產品包裝上須有丹麥文之用途說明成份,但對產地則

                           不強制標示。基於環保理由鼓勵進口及研發符合環保規定之產品。

                    (九)銷售通路長,拉高零售價

                                丹麥工資水準高、稅賦重、行銷通路長,進口之貨至零售商中,售價


                           往往已高出原進口價數倍,若以當地零售價作為報價之參考時,上述因

                           素應列為考慮,否則所報之價格將很難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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