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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法規及程序












                                      第肆章  投資法規及程序








                  一、主要投資法令



                       挪威面對外資採平等開放原則,任何外國公司或機構均可於挪威購得資產或進

                  行商業活動,除特定自然資源之所有權和活動,或基礎建設等,如原油鑽取、捕

                  魚、海運、公路運輸和電廠或輸送電力設施等,以及挪威大陸棚活動、農業活動或


                  休閒活動之土地、地上建築物超過10萬平方公尺的土地、較小的土地但其中具農作

                  物的土地超過25,000平方公尺之土地、以及具特殊礦產之土地外,無需特別許可。

                  另,挪威政府透過特別規定、申請許可要求或國家公股確保挪威特殊資源與關鍵產

                  業之管控與控制。



                  二、投資申請之規定、程序、應準備文件及審查流程



                       外籍人士在挪威設立公司行號,可因本人受新設公司之僱用,申請在挪威的工

                  作簽證和居留證。由於挪威在臺已無辦事處,相關申請案件由丹麥駐臺商務辦事處

                  代辦,相關規定和所需資料可查詢挪威公司管理局和挪威移民局網站。



                  三、投資相關機關



                       丹麥駐臺商務辦事處: https://taipei.um.dk/zh  (詢問申請居留證及工作簽證)

                       Invest in Norway:https://businessnorway.com/invest-in-norway

                       挪威移民局:www.udi.no(審查並核准居留證及工作簽證事宜)

                       挪威公司管理局:www.brreg.no(負責公司註冊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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