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 - 捷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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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文環境
眾議院200席,為政治權力核心,依法得以多數決(101票)推翻經參
院及總統否決之法案。眾議員任期4年,採政黨比例代表制,將全國分為
14個選區〔13個省(Regions)及一個首都市(布拉格)〕,獲5%以上選票
之政黨按得票比例分配席次。
(四)司法
司法案件由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審理,另設有憲法法院及
專門處理行政訴訟案件之最高行政法院。憲法法院專司保障憲法之執
行,設置法官15名,由總統提名經參院同意後任命,任期10年。捷克國
會於1999年底通過「公共權利護民官法」(Law on the Public Defender of
Rights),公共權利護民官署(Ombudsman)係由總統及國會參院依法各
推薦兩名候選人,經國會眾院投票選出,任期6年,可連任乙次。
(五)政黨
主要政黨包括公民民主黨(ODS)、基督教民主黨(KDU-ČSL)、
TOP 09黨、海盜黨(Pirates)、市長暨獨立參選聯盟(STAN)、ANO黨、
自由及直接民主運動黨(SPD)、共產黨(KSCM)及社會民主黨
(ČSSD)等。
(六)政情概況
1、總統直選:捷克總統原係經由國會參、眾議員間接選舉產生,自
2013年1月起改為全民直接選舉,惟總統權限不變。捷克於2023年1月
舉行兩輪總統大選,前北約(NATO)軍事委員會主席帕維爾(Petr
Pavel)於第二輪選舉中,以58%得票率擊敗對手捷克前總理巴比斯
(Andrej Babiš) ,並於2023年3月9日就任總統。
2、參議院:共81席,任期6年,每2年改選三分之一席次。
3、眾議院:共200席,任期4年,每4年改選一次。捷克採政黨提名,依
得票數比例分配席次。2021年10月8及9日眾議院改選結果,計有7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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