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 - 以色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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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投資環境簡介






                           日,政府機關及大多數企業均停止工作,公共運輸停駛,不適合安排商

                           務拜訪;飲食方面有特殊的猶太潔食(Kosher)規範,宴客前須先確認賓

                           客有否相關飲食禁忌;出入宗教場所亦須注意相關衣著規範。



                  三、政治環境



                    (一)政治體制:

                                以色列採不成文憲法,國會(Knesset)制定了若干基本法如「歸籍


                           法」、「國籍法」、「教育法」、「土地法」、「國有土地法」等作為國政之基

                           礎。政治體制為議會民主制,採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的政治架

                           構,政府由總理領導內閣運作,總理對國會負責,全國分為耶路撒冷、

                           台拉維夫、海法、北方、中央及南方等6大行政區,地方政府主要財源均

                           以自籌為主;國會為一院制,以比例代表制的普通選舉選出120名議員,


                           任期4年,國會的責任為制定法案和監督政府;法院分為初級法院、地方

                           法院、最高法院三級,另外還有軍事法院和宗教法院。宗教法院為調解

                           猶太教、伊斯蘭教、基督教、及德魯茲教派等各宗教之間的紛爭所設立

                           的機構。

                    (二)國家首領:


                                以色列總統為一象徵性代表,由國會選出,任期7年,連選可連任1

                           次,屬間接選舉。總統的權限為:國會大選後,徵詢議員意見,並授權

                           獲多數支持的議員籌組召集多數黨議員組內閣;接受外國大使的到任國

                           書;簽署國會通過的條約和法律;法官及央行總裁的任命權;接受陳情

                           與特赦權等權利。


                    (三)重要政黨及政治現況:

                                以色列自1948年建國以來,迄未有任何政黨在選舉中取得國會過半席

                           次,故在小黨林立下,必須籌組聯合政府。因此,在不同政治理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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