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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  工











                                                 第柒章  勞工








                  一、勞工素質及結構



                       目前阿曼共有約149萬名外籍勞工,一般而言,高階主管多為歐洲人士,中階


                  職員以印度人、中東人居多,服務業人員則大多為菲律賓人,而就以體力勞動為主

                  的普通勞務,主要以印度、巴基斯坦人為主,這些國家的勞工吃苦、耐熱,風俗習

                  慣相近,語言上普遍能夠適應。薪資通常依行業別、職稱、國籍、教育背景、經歷

                  等而不同。通常辦公室小弟每月80里亞(約210美元),業務員每月250里亞(約660

                  美元),政府單位公務人員由350里亞(約920美元)至1,300里亞(約3,420美元)不


                  等。


                  二、勞工法令



                    (一)法定工時:正常情況每天工作時數最長為8小時,每周48小時。經勞工部

                           同意,某些特殊工作部門或工作性質,工作時數可延長或減少。齋戒月


                           期間,每天工作時間為6小時或每週36小時。

                    (二)最低工資:政府視情況訂定。

                    (三)加班薪資:正常加班,應給付加班薪資為原薪資之25%。

                    (四)法定休假:服務期滿一年者,前3年,每年15天之帶薪休假,第4年起,每

                           年30天休假。


                    (五)產假:6周。

                    (六)育嬰假:無規定。

                    (七)喪假:無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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