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 - 菲律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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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法規及程序






                           2、外國人登記手續


                               開始







                          目前是否為蘇                            曾經在菲獲                        申請居留須符合
                          比克灣自由港                否           得永久居留               否        移民法及蘇比克
                           口區居民?                            身分?                          灣管理局的其他
                                                                                         有關條款


                                                                是
                                是



                                                          將在蘇比克灣
                           在菲曾經獲                          自由港口區受
                           得永久居留                 否        僱或將在蘇比                               就業
                           身分?                            克灣自由港口
                                                          區投資或營業
                                                          ?

                                是

                                              申請居留                                       向蘇比克灣管理

                        向蘇比克灣管理               須符合移                                       局提交教育/職
                        局提交居留身分               民法及蘇            投資/                        業背景或工作經
                        證據。                   比克灣管           經營商業                        驗資料,及其他
                                              理局的其                                       所規定的資料。
                                              他有關條
                                              款






                        蘇比克灣管理局                          向蘇比克灣管理                         蘇比克灣管理局
                        受理申請,並在                          局提交永久居留                         向申請人發給清
                        接到申請後的30                         證件及就業或投                         單。

                        天以內向申請                           資證件。
                        人、申請人的配
                        偶及21歲以下子
                        女發給居留證。
                                                               結束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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