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0 - 菲律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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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投資環境簡介






                                    非銀行財務機構:總收入之1%至5%

                                    在菲營業之保險公司:總保費之2%-5%

                                    業務流程外包服務:總收費之10%

                                    娛樂業:總收入之18%


                                    鬥雞場:總收入之18%

                                    拳擊場:總收入之10%

                                    籃球賽:總收入之15%

                                    賽馬:獎金或紅利之4%至10%


                                    水電事業:總收入之2%。

                                    廣播事業(年營業額1,000萬披索以下):總收入之3%。

                                    運輸業:總收入之3%。

                                    上市股票證券交易稅:0.6%。


                                    其他未繳加值稅公司:總收入或銷售未達300萬披索者課徵3%。

                              (4) 文件印花稅(Documentary Stamp Taxes):包括銀行支票、貸款、

                                    債券、押金替代、證券、房地產銷售與轉讓、保單等。

                           2、所得稅

                              (1) 公司部分:2021年CREATE法案通過後,可課稅所得低於500萬披


                                    索及總資產低於1億披索之中小企業CIT稅率由30%立即降至

                                    20%,其餘企業則立即降至25%。另與菲國簽有避免雙重課稅協

                                    定(DTA)國家之外國投資可享有優惠稅率。

                              (2) 個人部分:自2018年1月1日起,個人所得稅稅率調整為從0%至

                                    35%,年收入低於25萬披索者免稅,年收入25萬披索以上者,分


                                    兩階段實施,2018至2022年依級距徵收20%至35%所得稅;2023

                                    年以後所得稅率則調整為15%至35%,詳細規定如下:

                                - 25萬披索以下者: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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