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 - 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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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濟      環       境






                                    投資金額的50%,且以50萬新加坡幣為限,申請所得稅抵減。

                                    從第4個納稅年度起-在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星幣30萬元,應納稅


                                    所得額最初1萬星幣採75%免稅、後續20萬星幣以內採50%免稅。

                                    上述應納稅所得額超過星幣30萬元部分將課以17%稅率的正常企

                                    業所得稅。

                              (2)特定產業稅收優惠

                                    新加坡政府為維持特定產業在全球化環境的競爭力,另有針對各


                                    種特定產業的稅收優惠政策適用於中小型企業,包括新創企業適

                                    用,例如:金融服務業,基金管理業,海運業,電子商務業等。

                           4、新創新加坡(Startup SG)補助計畫

                              (1)新創新加坡-先鋒(Startup SG Founder)

                                    提供指導和新創資金輔助給予具創新商業理念的首次創業者。新


                                    加坡企業局(Enterprise Singapore)將對創業者每募集的1星幣資

                                    金給予3星幣相對應資金支持,最高可至3萬星幣。由標新局委派

                                    認可的導師合作夥伴(Accredited Mentor Partners, AMP),將根

                                    據商業理念的獨特性、商業模式的可行性、管理團隊的實力和潛

                                    在的市場價值來確定合格的申請人,而AMP可持有該新創企業高


                                    達50%的股權。申請成功者,導師(Mentor)將協助新創公司提

                                    供建議、學習計畫和人脈資源網絡聯繫。

                              (2)新創新加坡-科技(Startup SG Tech)

                                    此計畫提供補助以加速專有技術(Proprietary Technology)解決方

                                    案的發展,並根據專有技術及商業模式規模化來促進的新創企業


                                    的成長。通過申請此項補助,新創公司可獲得將專有技術商業化

                                    的早期資金。為實現創新技術的商業化,公司可以根據技術/概念

                                    的發展階段申請在概念驗證階段(Proof Of Concept, POC)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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