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 - 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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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法規及程序






                              (2)本法第15條第5項規定之投資案。

                            6、在須激勵開發特別重要之投資案或特別行政-經濟區之情況下,政府

                                應簽報國會核定採用本法規定以外之投資優惠措施。

                            7、政府應詳細規定本條。



                                      表:越南公司設立的流程、時間與需要費用

                                 完成
                      步驟                      費用                             備註
                                 時間

                                                        根據第01/2021/ND-CP號議定第21至31條規

                                                        定1名責任有限公司、2名以上之責任有限公

                                                        司、股份公司、民營公司、及合夥企業
                  公司名稱申
                                                        (partnership)、合併或分割公司公司、轉型
                  請:向各政
                                                        公司等申請營業登記許可之文件包括:
                  府級單位或
                                                         企業登記申請表格
                  計劃投資部
                                 3天      VND$100,000  公司章程。
                  所屬之當地
                                                         2 名以上之責任有限公司、合夥企業等成員
                  計劃投資
                                                          名單、股份公司之創立股東及外人投資者
                  廳,申請公
                                                          之股東等名單。對於外國股東為組織機
                  司設立許可
                                                          構,須提交授權代表名單。

                                                         其他文件之合法影本(詳如第 01/2021/ND-

                                                          CP 號議定)。


                                                        依據越南政府於2016年7月1日發布有關印章
                  向省(市)
                                                        使用及管理第99/2016/ND-CP號議定第12條m
                  公安廳申請
                                 4天      VND$50,000  項,中央直轄省市社會秩序管理警察局
                  公司鋼印製
                                                        (ADSO)有責任登記樣章,核發、修正、
                  作許可
                                                        重新核發樣章登記證書予由權責機關成立或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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