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 - 帛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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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  工











                                                 第柒章  勞工








                  一、勞工素質及結構



                       勞動就業市場:帛琉缺乏勞動力,爰大批引進菲律賓、孟加拉及中國大陸勞

                  工,從事建築、農場粗重工作及服務業。



                  二、勞工法令



                       帛琉最低薪資為每小時3.5美元。為保障帛人就業機會,勞工局要求所有職缺

                  需先公告徵求帛人應徵,45天後始得遞件申請外勞,雇主向移民暨勞工局(Bureau


                  of Immigration and Labor)提交申請,獲准後輸入,雇主每年需針對一名外籍勞工

                  繳予帛琉政府年費(Foreign Investment Board Fee)500美元,另需負擔雇工工作證

                  (Work Permit)申辦費用150美元,另外尚有雇工體檢及公證等雜項費用(約於

                  100美元以內)。綜上,雇主每年需負擔雇工約750美元以內之固定費用。

                  雇主及雇工(含本地及合法輸入外勞)依法需各自提撥工資毛額6%之勞工社會安


                  全稅(Social Security, SS),以及工資毛額2.5%之健康保險(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NHI)。雇工另須付至少7%之薪資所得稅(Income Tax, IT)(採累進制,

                  年收入未滿8,000美元者負擔6%,逾8,000美元者則須負擔12%)。

                       以政府部門而言,公務員則須與政府部門分別提交6%之公務員退休基金

                  (pension)。


                       綜上,以私人部門而言,雇主每雙週或每月負擔稅賦總額為9.5%(包含7% SS

                  及2.5%NHI),雇工須負擔15.5%(包含7% SS、2.5% NHI及6% IT)。以政府部門而

                  言,負擔15.5%(包含7% SS、2.5%NHI及6% pension),公務員則負擔21.5%(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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