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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投資環境簡介
第伍章 租稅及金融制度
一、租稅
(一)公司所得稅:6.5%州課公司所得稅,公司投資案屬州政府計畫項目或獎
勵投資地區,可適用所得稅抵減記帳優惠。
(二)特許稅(Franchise):外國公司每1,000美元資本課徵3美元之特許稅(本
地公司為10美元),最低繳稅額為25美元。
(三)財產稅:財產先依其公平市價20%之從價稅計算出其估算值,譬如說100
萬財產估算值為20萬元。州政府財產稅率按財產估算值千分之6.5課徵,
另外還包括市、郡等地方政府課徵之財產稅,惟所有加總平均約為財產估
算值之千分之43,倘若財產市值為100萬元,應課財產稅約為100×20%
×0.043=8,600美元。
(四)銷售稅:一般為4%,汽車為2%,製造業用機械設備1.5%(可依規定申請
免稅)。另原物料、工業用燃料、工業用燃料,得經主管機關核准免稅。
(五)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稅超過6,000美元以上者為5%。
二、金融
(一)Industrial Revenue Bonds:發行工業發展債券籌集資金,提供新設事業融
資。
(二)Economic Development Loan Program:阿州經濟發展貸款基金可提供廠商
購置土地、廠房及機器設備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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