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 - 瓜地馬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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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及金融制度
繳納5%強制所得稅(採逐年降稅,2014年5%);每月公司營業所得3
萬元瓜幣以上者繳固定稅1,500元瓜幣,及繳納7%強制所得稅。或採
取年營利所得稅繳納25%方式(採逐年降稅,2014年28%、2015年
25%)。資本所得及其獲利扣10%稅、公司紅利分配及其他利息所得
等扣5%稅。
(三)個人所得稅
1、居民
(1)所得稅率:
年薪淨額介於0.01元至30萬元瓜幣者免繳固定稅,但須繳納
5%強制所得稅;年薪30萬元瓜幣以上者繳固定稅1萬2,000元瓜
幣,及繳納7%強制所得稅。
(2)個人扣除額:
依瓜地馬拉第10-2012號「賦稅更新法」法令規定,扣除額提
高至60,000元瓜幣(48,000元瓜幣自動扣除,12,000元瓜幣必須檢
據發票扣抵)。員工年中福利金(BONO14)及年終獎金全額免
稅扣抵。
(四)進出口稅
依進口貨物之CIF價按中美洲統一關稅制度(SAC)之適用稅則課
徵。一般進口關稅資本財大多零關稅,其他約在0%-20%之間,另須繳交
進口貨物稅12%。出口部分並無課徵出口關稅。
(五)其他重要稅制
1、印花稅(第37-92號法令)
本項稅率以法律文件所載之價值之3%課徵,交易則課徵加值
稅,不課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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