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 - 瓜地馬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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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及金融制度
品進出使用。中美洲共同市場(CACM)包括瓜地馬拉、宏都拉
斯、薩爾瓦多、尼加拉瓜及哥斯大黎加。
(2)關稅分類
排除特別工業優惠方案及政府直接採購外,所有進口貨品皆
依中美洲共同市場保證對外關稅,係以WTO指導下之調和關稅
(HS)制度分類,大多數進口貨按CIF價格課稅。
(3)關稅級距
依對外關稅表,瓜國將產品分19類,關稅由從價(CIF)最
高20%到最低0%。
(4)其他進口稅捐
進口貨除上述關稅外,另加12%營業加值稅(IVA),石油
有3%之附加捐。
二、金融
(一)金融制度及概況
瓜國設有中央銀行,為唯一貨幣發行單位,該行成立宗旨為透過貨
幣、匯率及信用制度維持物價在合理水準。
瓜國2006年發生多起銀行整併及不良吸金倒閉案件,使原本26家銀行
現整合為18家銀行、14家財務金融公司、28家保險公司、12家保險債券公
司及2家外匯兌換行,前述單位受瓜國銀行監督委員會管理(Superintendencia
de Bancos)。
(二)外商貸款管道及現況
外商可直接向瓜國銀行申請貸款,貸款利率及比例可依其擔保品多寡
而定,貸放款利率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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