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 - 厄瓜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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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及金融制度










                                       第伍章  租稅及金融制度








                  一、主要稅項



                    (一)企業所得稅


                           1、基礎稅率22%:於厄瓜多註冊成立的公司、註冊成立之外國公司分支

                                機構以及未註冊之外國公司常設機構所獲得的應稅收入,將按其基礎

                                稅率22%。

                           2、對於不遵守透明原則之公司,需依照現行稅法規定額外支付3%所得

                                稅。


                    (二)個人所得稅

                                適用於一年中收到的收入,包括個人,商業,工業,農業活動的產品

                           以及一般經濟活動,在扣除已發生的成本和費用後,表中的費率將計入

                           稅基。其收入的百分比從5%到35%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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