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 - 哥倫比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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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法規及程序
第肆章 投資法規及程序
一、主要投資法令
哥倫比亞對外人投資採取國民待遇原則,各項投資限制、優惠及條件散見於諸
多單行法之中,有意前來投資之我商,除參閱本章簡要說明外,宜就個案細節向哥
國對外推廣機構(ProColombia)或投資招商機構及專業顧問詳加諮詢。
哥國自1991年立法規範外人投資,除涉及國家安全與國防、具毒性廢棄物處理
之產業,以及石化、礦業、金融、保險等產業須事先獲得政府核准外,其他產業均
歡迎外人投資,並同時確立外國投資人之國民待遇原則。嗣後哥國進一步放寬外人
投資不動產規定、簡化投資申請程序、接受電子文件效力、並同時放寬外人投資上
市公司規定,依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評比,2015年時哥倫比亞已超越
阿根廷、智利、哥斯大黎加及秘魯等國,成為拉丁美洲投資法規限制指數最低之國
家。
哥國在積極推動對外洽簽自由貿易協定政策下,已幾乎與全美洲國家、歐盟等
簽署自由貿易、經濟互補等為名之經濟整合協定,為本國企業及在哥外資提供優惠
開放之國際市場。另外哥國為鼓勵投資、創造就業及提升外銷競爭力,近年紛紛提
出各項資本財及原料進口免關稅及加值稅減免措施,且具備條件豐厚之自由區法
令,基於國民待遇及外匯自由原則,外人投資可充分運用各項獎勵及優惠,取得良
好之競爭及發展條件。
哥倫比亞一向為拉美第四大經濟體,2020年因受疫情衝擊及貨幣大幅貶值,依
據國際貨幣基金統計,首次國內生產毛額被智利超越,排名第五;惟哥國人口逾
5,000萬人,僅次於巴西及墨西哥,具備豐富市場購買力及豐沛勞動力。哥國4G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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