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8 - 哥倫比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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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倫比亞投資環境簡介
成。
(二)特定業別之優惠:哥國就下列投資活動提供期間不等之0%營利所得稅優
惠,但各事業體仍需支付其營利所得9%,是為改革後之新名目「衡平福
利稅(CREE)」。
1、在SAN ANDRÉS及SAN CATALINA等二島嶼所新設之旅館、觀光、
農漁業、漁船整修、醫療健康、資訊軟體、客服中心(CALL
CENTER)、金融仲介業務、科技發展、教育事業。優惠至2017年。
2、2017年12月31日前新設或重新改裝之旅館服務業,優惠30年。
3、生態旅遊業,優惠至2023年。
4、新設風力、生質、農業廢料沼氣等綠能投資,優惠至2018年1月1
日。
5、河內船運服務,優惠至2018年1月1日。
6、書籍、雜誌、科學文化圖書之出版,優惠至2033年12月31日。
7、在農業部登記有案的育林服務,優惠無期限限制。
8、在哥國發展且具哥國科技研究成分之軟體業,優惠至2018年12月31
日。
9、種植後期農作,優惠至2024年12月31日。
10、哥國政府為推動生物科技,乃積極推出各項吸引投資之有利條件,
如減免相當於R&D投資額175%的營業稅、免稅進口R&D用機械設備
產品加值稅、政府提供合作研發貸款基金、制定基因資源保護法規
等。
11、哥國政府為推動可再生能源產業,依據第1715號非傳統可再生能源
法,於2015年起實施再生能源相關產業退稅機制。
(三)研發及環保投資獎勵法:
1、舉凡企業投入環境品質控制及改善資金之25%,皆可自公司年度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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