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9 - 巴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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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錄
不得使用電腦列印或合成照片。
(7)巴西公司或機構邀請函,如有需巴西方面邀請函,本會駐
巴西臺灣貿易中心可出具。
(8)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居留證影本。
2.觀光簽證所需文件:
(1)簽證申請表。
(2)護照效期6個月以上之護照正本(簽證空白頁數至少2頁以
上)。
(3)英文在職證明。
(4)申請人停留巴西期間的財力證明(近期補登之存摺正本及
最近三個月影本或最近三個月薪資單可作為證明)。
(5)1張2吋或3吋正面彩色照片(白色背景、6個月內拍攝,不
得使用電腦列印或合成照片)。
(6)若前往巴西探訪親戚或朋友,需提供邀請函(無需為正
本,內容需包括邀請人及受邀人基本資料、邀請人與受邀
人之關係、受邀人前往巴西之目的、時間及邀請人確保為
受邀人在巴西提供住宿和相關費用等責任資料) 。若無邀
請函,需提供巴西飯店訂房單。
(7)來回電子機票或訂位紀錄或由旅行社申請團體簽證可致巴
西商務辦事處一份聲明書(內容必須包含乘客姓名、確認
的行程、航班號和出發/回程日期)。
(8)中華民國身分證影本或居留證影本。
4.簽證有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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