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5 - 巴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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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錄
表五 瑪瑙斯自由貿易區等租稅及投資優惠
巴西廠商自國外進口產品,須要繳交的稅賦包括進口稅、工業產品稅、員工分
紅計畫存金(PIS/PASEP)加社會保險捐助金(CONFINS)以及貨物流通稅等,而
這些稅賦係以CIF為基礎,以複利方式計算,因此一般產品進口,巴西進口商繳交
之稅賦通常約為該產品CIF報價的70%,相當沈重。巴西政府以稅賦優惠吸引外國
業者前來巴西投資設廠,為提高外國業者前往瑪瑙斯設廠之意願,巴西聯邦政府對
設在瑪瑙斯自由貿易區之公司行號及出入該區之貨品提供下列稅賦優惠:
(一)進口稅方面
1.用於瑪瑙斯自由貿易區內消費之外國產品(包括資本財在內)可免繳
進口稅。
2.用於製造瑪瑙斯自由貿易區工業產品之外國原料及中間財,當其製造
商之生產計畫獲瑪瑙斯自由貿易區管理委員會通過及符合基本產品生
產程序時,可獲88%進口稅額之減免,譬如:原料及中間財之巴西進
口稅率為10%者,若用於製造瑪瑙斯自由貿易區用於製造瑪瑙斯自由
貿易區工業產品,則進口稅率僅為1.2%。
(二)工業產品稅方面:
1.在瑪瑙斯自由貿易區生產之產品,可免繳工業產品稅。
2.在瑪瑙斯自由貿易區消費的外國產品(包括資本財),可免繳工業產
品稅。
3.由巴西本國生產且用於瑪瑙斯自由貿易區之產品,可免繳工業產品
稅。
(三)員工分紅計畫存金(PIS/PASEP)加社會保險捐助金(CONFINS)方面。
1.由瑪瑙斯自由貿易區製成之產品銷往外地時,大多數產品以3.65%計
算,僅少數特殊產品以9.25%計算。
2.由國外引進之產品,其(PIS/PASEP)及(CONFINS)皆為9.25%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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