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 - 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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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法規及程序
2、已註冊設計權(Registered Community Design,RCD):已取得在歐盟
註冊者將自動轉換為已在英國註冊;在過渡期結束時仍已向歐盟提出
申請但尚未完成註冊程序者,將從過渡期結束起,有9個月視同在英
國申請的保護期。
3、未予註冊設計權(Unregistered Community Design,UCD):在過渡期
結束前出現之未予註冊設計權將在其保護期三年內繼續在英國受到保
護。過渡期結束後在英國公開的外觀設計可以透過補充的未註冊外觀
設計權在英國受到保護。
4、專利權:脫歐前係依歐洲專利公約(EPC)向歐洲專利局(EPO)專
利,由於歐洲專利局非歐盟機構,故覆蓋英國的現有歐洲專利也不受
影響。脫歐後原先已取得之專利將不受影響。
5、著作權:由於英國與歐盟之間著作權保護大部分係依國際協定,故與
脫歐無關,相關保護仍將持續。惟歐盟成員國獨有的跨境版權安排
(如Portability of online content services)將在過渡期結束時終止,其
中包括跨境線上內容服務、衛星廣播的版權許可、對數據庫權利的對
等保護以及孤兒作品。
6、使用法定代理人:脫歐後須指定歐洲經濟區(EEA)律師向歐盟智慧
財產署(EUIPO)代表客戶申請及進行相關程序,英國律師將無法代
表客戶提出申請及進行相關程序。
(三)反壟斷及限制競爭行為
如某些公司之間有合約限制彼此之間競爭,劃分商品銷售地區及市
場,此種情形可能造成壟斷。為防止壟斷及限制競爭性的行為,公平交易
局(Office of Fair Trading)可以將壟斷情形向商業企業暨法規改革部所屬
的競爭委員會(Competition Commission)報告,請求調查。如發現確有
壟斷行為,公平交易局可宣布該契約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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