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9 - 義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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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  工






                                A.  受僱人可享受15天的全薪婚假,可以在需承擔家庭責任(例如親

                                    戚亡故或子女生病)時得到假期。

                                B.  在2013-2015年間實行兩項先行措施,男性因配偶生產的關係有1


                                    天的強制陪產假,在特殊情況下亦可有2天。女性可以在分娩前後

                                    共休5個月產假,產假期間可享有80%的薪資。義大利的社會保險

                                    體系將承擔這筆費用。

                                C.  倘子女的母親去世或患重病,身為父親的男性受僱人可享有與產

                                    假相同條件的父權假期。


                           8、解僱

                                     義大利法律規定受僱人可在以下情況下被解僱:

                              (1)充分理由(Giusta Causa)–是指受僱人嚴重違背他/她的職責或有

                                    其他導致工作關係的連續性不能維持的行為。


                              (2)正當理由(Giustificato Motivo)

                                A.  受僱人違背他/她的職責,雖不足以構成「充分理由」,但仍在繼

                                    續。例如:不能執行管理者發布之重要指令、對機器與設備造成

                                    實質性損壞、業績過差(此種解僱屬於「主觀原因」)。

                                B.  由於客觀原因僱用人希望重組生產或者勞動力(例如裁員)。


                                     解僱通常要採用書面形式並且詳列明解僱原因,否則解僱將被視

                                為無效。若受僱人認為被解僱理由不公,他/她可以就此在60天內向

                                法院提出告訴,此時僱用人依法應予以回應。

                                     倘法院判決僱用人敗訴則按僱用人損賠。

                                     若公司在義大利全國僱用60名職工以上,或者在一單獨的工作單


                                位中僱用超過15人,僱用人則需召回解僱職工,或需支付一筆賠償金

                                (相當於2.5至6個月間的薪資)。

                                     另在其他情況下,受僱人有資格恢復原工作身分,並得到至少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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