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2 - 斯洛伐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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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洛伐克投資環境簡介






                    (四)旅行目的相關佐證證件

                    (五)旅行保險


                    (六)申請與在斯洛伐克共和國發放居留許可有關的國家簽證的人,必須提交所

                           有必要的文件,以提交授予居留許可的申請(請參閱斯洛伐克共和國居留

                           許可)

                    (七)申請與接受居留許可有關的國家簽證的人語言學校的語言教育也必須提交

                           證明有足夠經濟能力的文件和證明住宿的文件,如果在旅行支持文件中未

                           提及上述資訊。


                       詳細規定請參閱斯洛伐克經濟文化辦事處網站:https://www.mzv.sk/web/taipei-

                  en/services


                  二、聘用外籍員工




                       依據斯國就業服務法(Act No. 5/2004 Coll. on Employment Services)之規定,

                  非歐盟會員國之外籍員工來斯工作,須先向工作所在地之斯國勞工局申請工作證

                  (Working permit)及向居留地之斯國警察局外事處申請短期居留證。工作證之核

                  發雖無法定要項,惟斯國勞工單位基本上以申請人將從事之職務,斯國失業人士可

                  否勝任為考慮要件。工作證效期最長2年,期滿得予延長。



                  三、外商子女可就讀之教育機關及經營情形



                       此間外商子女多就讀斯國首府之國際學校,其概況詳如下表:

                         校名                    地址/網址                  校長      學生數         授課語言


                  英國國際學校            Peknikova 6, 84102 Bratislava   Matthew     700         英語

                  British                                           Benjamin

                  International                                      Fat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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