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0 - 科威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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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威特投資環境簡介
紋,以為建立檔案之用。
二、聘用外籍員工
自1991年以來,科國政府便試圖採取許多不一致的政策來限制外籍人口
(Expatriate)的增長,更要求外商公司必須僱用一定比例的科威特國民。因行業
而異,銀行、通信、投資金融、石化煉油業分別需達到66%、62%、40%和30%。
製造業和農業部門比例最低,只須3%。
科國聘用外籍人員給付薪資標準不同,一般以歐、美國家外籍人員(大都為高
階管理階層或專門技術人士)薪資最高。中層管理職位則多由埃及、黎巴嫩外籍人
員所占,而絕大多數外籍工作者是來自其他中東國家、南亞和菲律賓的低薪、非技
術工作者。
科威特總人口之68%為外籍人士,其中有將近80%為低階外籍移工。科國社會
事務暨勞工部(Ministry of Social Affairs and Labor)為外籍人士工作許可證(Work
Permit)核發機關,科國雇主(Employer/Sponsor)有義務為其僱用外勞向該部申
請工作許可證,一般可在外勞尚未入境前完成申請,通常可獲得1年以上3年以下之
效期;嗣後再憑工作許可證向內政部移民署(Immigration department, Ministry of
Interior)辦理居留,通常可獲得1至3年之居留時間。
科國針對外籍勞工所設之擔保人制度(kafeel)行之有年,係要求所有的外籍
勞工皆須取得科國國籍雇主的擔保才得以在科國工作,該制度長期以來一直為國際
人權組織所垢病。該制度的運作,衍生公司行號的虛設及幽靈職位的創造,並助長
非法簽證的交易,許多擔保人/雇主藉由販售簽證圖利。勞工藉此管道取得簽證
後,常常非法留在科威特打工,致造成許多社會問題。新的勞動法令(Kuwait
Labor Law 6/2010)針對雇主若對外籍勞工收取佣金以交換簽證、未實際僱用、或
未實際給予固定薪資等情形,都訂以較嚴格的罰則包括監禁等。2017年初,數名科
國國會議員提議廢除嚴重限制科國勞動市場彈性及效率的擔保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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