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0 -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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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環境簡介






                           貨前臨時更改交易內容,而以時間不及或更改L/C費用太高而藉故不修

                           改,待貨物運抵大公國後,以文件瑕疵為由,要求供應廠商降價賠售

                           等。

                    (三)慎選客戶


                                阿聯市場競爭激烈,部分廠商為求更好的利潤,利用各種手段要求賠

                           償、降價。且大多數外國人不能歸化為阿聯國民,對當地的認同感較

                           低,因此部分外國廠商精心設計蓄意詐騙後一走了之。在生意接洽的過


                           程中,需多方由其競爭對手中探聽其底細,並在往來的過程中逐漸篩選

                           不適合之客戶,與固定客戶維持長時間往來,較有保障。我國廠商亦不

                           宜將產品賣給太多客戶,以免客戶之間的價格競爭影響到下一批貨品進

                           口意願。

                    (四)謹慎收取支票


                                原本在阿聯開立空頭支票須負擔刑責,但空頭支票日益增多,已超出

                           法院和警察的工作負荷,支票不像以往可靠。阿聯已修改票據法規,已

                           於2022年生效,關於跳票及開立無價值支票,將改為訴諸民事機制,降

                           低刑事訴訟的比重,鼓勵和解。惟空頭支票增多之情形仍然存在,我商

                           宜多留意客戶之財務狀況。


                    (五)以「授權經銷商」取代「獨家代理商」

                                我商一旦與當地廠商簽訂代理合約並經法院公證後,除非讓代理商同

                           意放棄代理,否則幾乎無可能撤銷獨家代理權,建議可變通的作法是簽

                           訂「授權經銷」(Authorized Distributor),即可避免日後無法撤換代理衍

                           生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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