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 - 菲律賓
P. 37

經       濟      環       境






                                C  實收資本額為20萬美元之菲國微中小型企業。

                                D  上述條件的例外狀況為,倘具有科技部認可之先進技術,或大部


                                    分員工為菲籍,且菲籍員工15人以上之微中小型公司或新創公
                                    司,外國企業投資之公司實收資本額要求為10萬美元。


                              (2) 成立跨部會促進投資協調委員會(IIPCC),負責制定促進外國投

                                    資計畫、審查外資對軍事、網路基礎設施和其他可能威脅國家安

                                    全之投資、協助地方政府吸引外國投資以及解決外國企業在地經

                                    營問題。


                              (3) 適用本法並享有財務獎勵措施之已註冊外國企業,應制定並執行

                                    技術移轉發展計畫,確保相關技術可移轉菲國。

                           3、批准「2022年策略投資優先計畫(SIPP)」:2022年5月24日總統度特

                                地簽署第61號備忘錄,批准2022 SIPP,該計畫係依據2021年4月公布


                                「企業復甦及稅務優惠法(CREATE)」所制定之重點發展經濟活動

                                清單,提供所列重點產業稅務優惠。SIPP所訂定經濟活動依產業特性

                                分為第1至3級,並給予不同期限及程度之稅務優惠:

                              (1) 第1級活動為現行「2020投資優先計畫(IPP 2020)」所列之重點

                                    發展經濟活動;


                              (2) 第2級活動為彌補菲國產業供應鏈缺口以及提升經濟競爭力及韌

                                    性之投資活動,包括綠色生態系、確保可靠之健康衛生產業、穩

                                    健自主之國防產業以及實現現代化且具競爭力之農工業等活動;

                              (3) 第3級活動為透過研發應用及科技投資加速產業轉型之投資活

                                    動,包括如導入最新科技之設備製造及服務活動以及研發成果商


                                    業化等活動。

                           4、批准2022年外國投資負面表列清單:菲律賓杜特地前總統於2022年6

                                月 27 日簽署第 175 號行政命令,更新外國投資負面表列清單




                                                                                                  27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