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0 - 柬埔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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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投資環境簡介






                  費稅和增值稅。在運作方面,特別藉由「一站式機制」服務之改善,以加強投資便

                  利性。


                       歐洲商會主席Tassilo Brinzer表示,新投資法將是柬埔寨經濟復甦的重要一步。

                  歐盟商會就該法律草案向政府提供建議,該草案將繼續就次級法令進行修改。美國

                  商會主席Anthony Galliano表示,對2021年投資法取得的進展感到鼓舞,尤其是新

                  獎勵措施與對20項優先行業的關切,希望柬國政府能夠接受企業的意見。新法實施

                  新獎勵措施,一旦疫情限制放寬,預料將能加速外人直接投資,中小企業十分歡迎


                  免徵加值稅(VAT)的措施,尤其是合格投資案(QIP)採購用於生產製造的原物

                  料。


                  二、投資申請之規定、程序及應準備文件



                    (一)投資申請之規定:


                                投資人向柬國投資局(CDC/CIB)提交投資計畫書(Investment

                           Proposal)後,柬埔寨CDC/CIB需在3天內核發有條件登記證明(Conditional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或不符投資條件書(Non- Complimance)。

                                凡已獲准之投資項目,各相關權責機關負責在28天內發出核准證,並

                           由該投資局提供廠商單一窗口之服務。


                                惟根據廠商表示,上述流程僅為理論上之流程,實務上廠商需先與柬

                           埔寨相關主管部會取得聯繫,取得共識後,柬埔寨CDC/CIB方有可能在上

                           述時間內核發核准函。

                    (二)申請程序及應準備文件:

                           1、柬埔寨投資局(CIB)提交下列文件:


                              (1) 柬埔寨投資局(CIB)之投資申請表;

                              (2) 投資企業的章程或BCC、BOT合約;

                              (3) 經濟技術可行性研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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