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2 - 柬埔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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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投資環境簡介







                  四、投資獎勵措施




                        柬埔寨於2003年3月29日通過「柬埔寨王國投資法修正案」,柬國投資獎勵修
                   定如次:


                    (一)公司營利所得稅:

                           1、公司營利所得稅課稅率為20%。

                           2、投資案均至少享有3年之免稅期,依各行業不同,例如農業及工業則


                                享有5年之免稅期、旅遊業享有4年之免稅期;基礎建設及大型農業投

                                資案將享有6年之免稅期。

                           3、公司營利所得稅之免稅期將由企業首度獲利或營運3年後方開始計

                                算,因此實際之公司營利所得稅免稅期係6至9年。

                    (二)柬埔寨合格之投資案進口建材、原物料、設備、半成品等依柬埔寨投資法


                           施行細則得免課進口稅。

                    (三)可聘用外籍管理人員或專家、技術人員及熟練勞工,且其家屬亦可隨之來

                           柬。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後疫情之投資優惠政策或補

                           助措施


                    (四)柬埔寨政府出資5億美元扶持中小型企業

                                柬埔寨副總理兼國土規劃暨建設部部長謝速帕拉於2021年2月表示,

                           柬國政府已準備5億美元資金支持中小型企業振興經濟,尤其是在「嚴重

                           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期間和疫情結束之後。

                                謝速帕拉副總理表示,2020年多個經濟領域遭受疫情影響,柬埔寨政


                           府也積極推出一系列緊急措施,例如減免稅、促進國內旅遊、對受影響

                           的領域提供更多優惠幫助,為失業工人發放紓困金等。

                                柬政府已從國家儲備中抽出10億美元作為中長期復甦經濟的措施,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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