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 - 不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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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居留及移民










                                     第捌章  簽證、居留及移民








                  一、簽證、居留及移民規定



                       外國投資者、外人投資公司董事會成員、外籍員工(專業、管理、技術人


                  員)、外國留學生、赴不丹就診病患及其陪同人員等,不丹政府對該等人員及其家

                  眷簽發多次出入境簽證,並免徵國際旅遊稅。

                       前往不丹若辦理旅遊簽證,需找與不丹當地旅行社有代理關係之旅行社,簽證

                  費用則包括在旅遊行程費用內,至於商務簽證需透過當地商工會辦理,若無人引薦

                  很難取得簽證,因此最好有當地廠商作保,較易取得。



                  二、聘用外籍員工



                       依據最新頒布之投資法規,不丹政府規定外國企業應加強訓練不丹人才,並使

                  本地人才取代外國工作者。外國企業在不丹營運5年內,外國工作者與不丹本地工

                  作者之比率須達1比5。



                  三、子女教育



                       不丹境內之國際學校包括:

                       Druk School Bhutan International Schools、Thimphu International Schools Bhutan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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