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6 - 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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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投資環境簡介










                                      第伍章  租稅及金融制度








                  一、租稅



                    (一)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2.5%


                    (二)公司財產稅:地方政府課徵個人有形財產,稅率自訂。依北卡州100個郡

                           加權平均計算,每100美元的財產須繳68.5美分的財產稅。(廠商之存貨、

                           零售及批發業之存貨皆免稅)

                    (三)銷售稅:一般零售業銷售稅率為4.75%,另地方政府可加徵2%,總計最高

                           為6.75%。


                    (四)就業福利稅:雇主須代員工支付就業福利稅,稅率最高可至應稅所得之

                           5.7%,但有最高金額限制,即每年每名員工不高於11,600美元。

                    (五)個人所得稅:5.25%。

                    (六)遺產稅:採累進稅率(遺產受益人分三種,稅率各異,分別為12%、

                           16%、17%)。


                    (七)高速公路受益稅(Highway Use Tax):在北卡州購買或登記之汽車須繳

                           3%之受益稅,商用車輛最高稅額不得超過1,000美元,其他車輛則為1,500

                           美元。



                  二、金融



                    (一)北卡州技術發展局(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Authority, TDA):提供技

                           術研發所需資金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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