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8 - 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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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投資環境簡介
                                      第伍章  租稅及金融制度
                  一、租稅
                       佛州擁有全美國第七佳之商業稅制環境(其他前六名分別為Wyoming, New
                  Hampshire, Nevada, Colorado, Alaska, South Dakota),過去數年來,佛州致力於創造
                  適宜企業營運之環境,以吸引美國其他州及國外企業至佛州投資。佛州相關稅制如
                  下:
                    (一)公司所得稅:依佛州法律成立且在佛州從事商業活動之公司,均須繳納佛
                           州公司所得稅,該稅係以佛州境內淨所得減去5,000美元的抵減額後計
                           算,稅率為4.46%。股份有限公司因須繳納聯邦稅,故不須繳納佛州公司
                           所得稅;個人、合夥事業、信託業及房地產業亦不須繳納州所得稅。
                    (二)營業稅:基本營業稅率6.0%。(各縣市可再附加,如邁阿密之營業稅率為
                           7%)
                    (三)薪資稅:無個人所得稅。
                    (四)財產稅:僅地方政府課徵財產稅(州不課徵),分為不動產及有形財產
                           稅:依市價計稅。無形財產稅:20,000美元以下免稅。20,000-100,000美
                           元,每1,000美元須付1美元的稅捐。100,000美元以上,每1,000美元須付2
                           美元的稅捐。
                    (五)產業退稅計畫(Qualified Target Industry Tax Refund Program, QTI):鼓勵
                           創造高技能工作,每創造1個新工作提供3,000美元的退稅。(在企業區域
                           或農村縣,增加到每個工作6,000美元)。如果企業在該地區支付的平均工
                           資超過150%,則每份工作可獲得$1,000的獎金,如果超過200%,則每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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