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 - 美國
P. 45

四、投資獎勵措施



                    (一)稅賦抵免(The Tax Reimbursement Incentive):


                           申請資格:已經或即將在愛州註冊之航太、高科技、農業及食品加工業

                                       者,且在該州創造一定數量就業機會(都市:50個/偏鄉:20

                                       個)。

                           優惠內容:通過審核可獲所得稅、薪資稅及銷售稅之抵免待遇,上限為

                                       30%,最長有15年優惠效期。


                    (二)資料中心銷售稅豁免(Data Center Sales Tax Exemption):針對在愛州興建

                           資料中心之業者,倘滿足創造30個以上就業機會等條件,可享有部分設

                           備(如伺服器、存取裝置及冷卻裝置等設備)豁免銷售稅之待遇。

                    (三)投資資金3%稅額扣抵(3% Investment Tax Credit):凡符合資格之新投資


                           資金,得享有最高達50%的州稅抵減,分攤期限最長為14年。

                    (四)企業倘投資50萬美元以上、且創造至少10個年薪4萬美元以上之新工作機

                           會,可享投資稅抵免、銷售稅退稅及豁免財產稅等待遇。

                    (五)資本投資財產稅免稅:至少投資非零售業50萬美元之企業,可能獲得部

                           分或全面免徵財產稅待遇,最多可到5年。


                    (六)升級勞動力(Workforce Development):業者每對一名全職員工提供訓練

                           計畫,可獲最高3,000美元之現金補助。























                                                                                                  35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