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3 - 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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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薪資高於州平均薪資;(2)3年內投資金額達到4,000萬美元以上。

                           適用的產業與(三)相同,此一優惠不得與(二)及(五)同時適用。


                    (五)21st世紀優質工作獎勵(21st Century Quality Jobs Incentive):為吸引具成

                           長潛力的知識型產業移入所研擬的獎勵措施。企業需至少僱用10名全職

                           員工,其平均年薪為州的21世紀薪資指數元或所在地郡平均年薪資3倍以

                           上。適格企業優惠退款可達薪資支出的10%,期間可達10年;惟該企業產

                           品銷往外州比率須占50%以上。目標廠商為以知識型服務業,包括製造


                           業、航運、飛行訓練、風能發電機維修、科技、音樂、影片及表演藝術

                           及專門醫院等。

                    (六)僱用航太產業和汽車製造產業工程師:位於奧州的航太業和汽車製造業僱

                           用工程師,公司及個人均得享有租稅抵減。個人享有每年5,000美元的扣

                           抵金額,期間5年,未用完的扣抵金額可在5年內使用;公司聘請奧州畢


                           業的工程師則可扣抵薪資支出的10%,若僱用外州畢業的工程師則可扣抵

                           5%,上限每年12,500美元,期間5年。此優惠將於2026年1月終止。

                    (七)資源再利用優惠條款(Recycling Reuse And Source Reduction Incentive

                           Act):購買環境保護設備可扣抵20%所得稅,最高以5萬美元為限。

                    (八)技術移轉所得稅減免(Technology Transfer Income Tax Exemption):任何


                           公司將技術移轉予在奧州營運之適格小公司者,其權利金應課所得部分

                           得減稅,但不超過該公司因此技術移轉而獲得的總收益的10%。此一優惠

                           自取得技術當年起適用10年。

                    (九)新產品開發抵減(New Products Development Tax Exemption):在奧州開

                           發或製造的新產品所取得的權利金收入得免繳州所得稅,期間7年。但產


                           品的專利應在奧州註冊。

                    (十)育成中心抵減(Incubator Site Tenant Tax Exemption) :奧州商務廳核准的

                           育成中心得免除州所得稅,包括向進駐的新創公司收取的租金、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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