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 - 瓜地馬拉
P. 31

投資法規及程序






                    (二)瓜地馬拉本國公司

                                瓜國經濟部商業登記處為簡化新設公司申請流程,該處於2012年6月


                           起成立「快速服務窗口(Ventanilla Ágil Plus)」,提供辦理稅籍號碼

                           (NIT)及臨時新設公司登記等服務。申請人可於24-72小時內取得上述二

                           項臨時登記,經瓜國政府公報刊登相關申請登記事項,如無人異議,則完

                           成登記程序,並取得正式公司登記證,所需申請時間為17-20天。



                  三、投資相關機構



                       瓜國負責投資業務之主管機關,包括:經濟部、工業局、工商登記處、財政

                  部、中央銀行、勞工部、內政部(移民局)、環保署。瓜國政府為加強吸引外資,

                  爰於2001年於瓜國經濟部下成立單一投資窗口「INVEST IN GUATEMALA」,並於

                  2004年起與「瓜國國家競爭力委員會」(PRONACOM)單位共同負責推動投資工


                  作。我國廠商各項登記或有關投資問題皆可逕洽該單位請求協助,其連絡資料為:

                  電話:(502)2421-2490,電傳:(502)2421-2460,網頁:www.investinguatemala.

                  org。


                  四、投資獎勵措施




                       由於世界貿易組織規定,2015年12月底必須取消工業產品出口補貼,國會於

                  2016年2月25日以臨時優先提案及國家緊急考量因素,通過第19-2016號「維持就業

                  緊急法(Ley Emergente para la Conservacióndel Empleo,LECE」提供紡織成衣工業

                  (Maquilla)及電話客服業(Call Center)財稅優惠。

                       瓜國紡織成衣公會及相關業界人士表示,第19-2016號「維持就業緊急法」通


                  過除了履行世界貿易組織(WTO)規定外,並可與已提供免所得稅優惠的中美洲

                  其他國家競爭,同時穩定投資人信心。

                       第19-2016號「維持就業緊急法」取代1989年制定的第29-89號「振興出口及加




                                                                                                  21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