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 - 瓜地馬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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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及金融制度






                                繳納5%強制所得稅(採逐年降稅,2014年5%);每月公司營業所得3

                                萬元瓜幣以上者繳固定稅1,500元瓜幣,及繳納7%強制所得稅。或採


                                取年營利所得稅繳納25%方式(採逐年降稅,2014年28%、2015年

                                25%)。資本所得及其獲利扣10%稅、公司紅利分配及其他利息所得

                                等扣5%稅。

                    (三)個人所得稅

                           1、居民

                              (1)所得稅率:


                                        年薪淨額介於0.01元至30萬元瓜幣者免繳固定稅,但須繳納

                                    5%強制所得稅;年薪30萬元瓜幣以上者繳固定稅1萬2,000元瓜

                                    幣,及繳納7%強制所得稅。

                              (2)個人扣除額:


                                        依瓜地馬拉第10-2012號「賦稅更新法」法令規定,扣除額提

                                    高至60,000元瓜幣(48,000元瓜幣自動扣除,12,000元瓜幣必須檢

                                    據發票扣抵)。員工年中福利金(BONO14)及年終獎金全額免

                                    稅扣抵。

                    (四)進出口稅


                                依進口貨物之CIF價按中美洲統一關稅制度(SAC)之適用稅則課

                           徵。一般進口關稅資本財大多零關稅,其他約在0%-20%之間,另須繳交

                           進口貨物稅12%。出口部分並無課徵出口關稅。

                    (五)其他重要稅制

                           1、印花稅(第37-92號法令)


                                     本項稅率以法律文件所載之價值之3%課徵,交易則課徵加值

                                稅,不課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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