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8 - 貝里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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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里斯投資環境簡介






                           病假(以基本薪資計算)。此外,勞工每年享有2週的休假。

                    (四)解僱通知或替代通知金:

                           1、僱用時間2週未滿6個月,須提前1週通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

                           2、僱用時間6個月未滿2年,須提前2週通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


                           3、僱用時間2年未滿5年,須提前4週通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

                           4、僱用時間超過5年,須提前8週通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

                    (五)保險:


                                貝里斯社會安全局向勞工和雇主收取提撥金,在被保險人暫時或永久

                           喪失工作能力以及年老時,利用提撥金提供現金給付給被保險人和已故被

                           保險人的遺屬。雇主必須確保已為所有員工辦理社會安全登記,而且代勞

                           雇雙方支付最高提撥金。

                    (六)工會:


                                雇主須承認員工參與工會之自由及不得限制員工參與工會之活動。

                    (七)女工及童工之規定:

                           1、女工係指18歲以上之女性員工。

                           2、女工及18歲以下員工不得從事夜間工作,除非前述人員係以下工

                                作:


                              (1)擔任管理或技術指導職位

                              (2)健康醫療從業人員

                              (3)公司人員皆為家庭成員

                              (4)處理具時效易腐壞之原料,並取得勞工委員之工作許可者

                           3、在緊急情況下,企業取得勞工委員之許可後,16-18歲男姓員工可


                                於夜間工作。

                           4、對於女工及18歲以下員工須註冊其姓名、出生日期及工作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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